景洪市教育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秋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一)、凡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景洪市教育局申请并依法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2016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相关材料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取得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或需取得我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两年有效)且仍在有效期内,按其合格证相应的种类和任教学科进行申请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的具体事项
2016年秋季到景洪市教育局申报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8:30-22:00,(注意: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系统不开放。)
(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
3.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请考生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后到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盖章。
7.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大小为114×156。
8.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不含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点及确认人员
在景洪市教育局(江北港口路1号)。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①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②《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相片须粘贴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体检合格证明(非师范类的教育教学能力结束后再交);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⑦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两份,须盖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⑧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⑨大一寸彩色免冠正规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所用相片一致);⑩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专业考生,将由我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进行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后再进行体检。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非师范专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每次180元。
五、联系电话
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0691-2124778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