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016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条件
安吉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受理户籍在本县或工作(学习)单位在本县,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报名:
1.持有相应的学历文凭:(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前取得的中师学历仍为合格学历);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须持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提供成绩单)申请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3年下半年及以后取得的考试合格证有效)。
二、网上报名方法与步骤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使用)。申请人若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找回密码”的功能,重新获得登录密码,系统还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密码发给申请人,因此要求申请人在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填写好身份信息,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县级认定机构”。
4.选择“现场确认点”。向我办报名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应选择“安吉县教育局”。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国考合格申请人填写的学科要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学科(专业)一致;填写本人简历时,应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至现在,要保持时间的连续性。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验证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9.打印表格。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下载申请材料”,可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右侧“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自行打印《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10.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三、网上报名时限
2016年9月20日—10月2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网络管理系统将于10月26日17:00关停,故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名。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递铺镇幸福路34号二楼职改办(递铺镇天目桥头“农夫烤鱼”旁弄堂尽头);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27日—2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3.随带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务必贴好照片,照片要求与网报电子照同一底版);
②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2013年下半年及以后取得的考试合格证明有效);
⑦与网报电子照同一底版的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2寸彩色证件照片(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2张;
五、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时间安排在10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在12月上旬登陆“安吉教育网” ,在公告栏中查看认定结果,并听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七、咨询电话
安吉县教育局资格认定办:0572-5032545。
安吉县教育局教师资格办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