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2016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报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6〕1号文件)和《嘉兴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报公告》的精神,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批进行。目前,第一批认定工作基本结束,第二批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就平湖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报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条件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均要网上申报、现场确认。
二、受理对象。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的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平湖市教育局受理本市户籍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在本市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受嘉兴市教育局委托,同时受理“国考”人员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仅限于“国考”人员)。非“国考”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嘉兴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应届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集体统一办理。
三、网上报名。根据嘉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报计划,确定平湖市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精神,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各位申请者妥善安排好时间,不要错过报名。)
四、现场确认:6月29日。8:30-11:30和14:00-17:00。申请教师资格并完成网报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恕不办理。确认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原地税办公大楼)平湖市教育局5楼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材料要求,请参照《关于2016年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说明和材料要求》(请浏览:平湖市教育网首页-→部门机构-→师资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说明和材料要求),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五、体格检查。体检时间:7月2日上午八点半,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报到,集中布置体检事项。体检费直接交给医院。平湖校区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员体格检查,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人民医院进行检查,体检结论及体检材料一并交给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六、素质与能力测试。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水平测试时间预定7月上旬,当天结束。测试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现场确认时再行书面通知。
七、认定结果反馈。2016年春季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反馈时间在7月中旬,在平湖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申请人也可按申报时登录方法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八、颁发资格证书。发放证书时间:7月下旬。具体日期请按照通知要求,申请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平湖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公室(教育局5楼8507室)准时领取资格证书。
九、指导中心建议。建议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前,认真阅读《关于2016年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说明和材料要求》一文,严格按照文中的要求,一步一步地操作,准确网报,准确选择确认机构,牢记注册账号、登录密码和网上报名号,并且按要求准备好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材料。
平湖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