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需参加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现场确认点发布的“公告”。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经现场确认通过、体检合格的非师范类申请认定人员到指定的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抽签,参加由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测试用教课书:
各学科均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西宁市用书)。其中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均为必修1、必修2;数学为必修1、必修4;心理健康为华东师大出版的《心理学基础》;信息技术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技术基础》;音乐为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音乐鉴赏》;美术为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美术鉴赏》;体育为人教版《体育与健康》;历史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历史》;地理为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地理》。
5、核查、录入、认定。(春季:6月18日至6月24日; 秋季:11月16日至11月20月)
6、颁发证书。
春季:6月25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西宁教育网”上公布,于6月30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秋季:11月20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西宁教育网”上公布,于11月30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凡需在我市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与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联系,确定相关事宜。
(三)2016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仅含青海省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申请认定中学高级、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与本校专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处室联系,确定相关事宜。
申请人员在同一年只允许申报一种级(类)别的教师资格,否则,一经查出,取消其当年申报认定资格。
五、申请任教学科
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1、幼儿园:学前教育。
2、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3、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4、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5、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贸易、经济、旅游、烹饪、纺织、服装、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中医学、药学等。
联系方式: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联系电话:0971-4393017,联系人:李莉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请与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联系。
大通县:
联系人: 郭守乾 联系电话:0971-2730511
湟中县:
联系人: 樊万龙 联系电话:0971-2237499
湟源县:
联系人: 闫 慧 联系电话:0971-2435285
城东区:
联系人: 谢万忠 联系电话:0971-8148745
城西区:
联系人: 邢新明 联系电话:0971-6145555
城中区:
联系人: 陈 茜 联系电话:0971-4919502
城北区:
联系人: 吴 君 联系电话:0971-5507520
青海师范大学:
联系人: 魏世友 联系电话:0971-6319622
青海民族大学:
联系人: 伽瑾措 联系电话:0971-8063209
青海大学:
联系人: 李增德 联系电话:0971-5315060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