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年4号〕文件精神,我市教育系统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类专业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常熟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可放宽到江苏省范围(挂靠在江苏省内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江苏省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户籍不限。
2.学历条件本科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本市(挂靠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常熟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社会在职人员,可放宽到江苏省范围(挂靠在江苏省内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江苏省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博士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不限。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1981年 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3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地点: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
咨询电话:0512-52703181。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原则,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考者相关资料及委托书(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17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及工作(人事)关系证明。
③留学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者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4.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表”),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不开考的考生由常熟市教育局考试部门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范围: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教育法律法规;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⑤时事政治: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包括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 3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见《准考证》
4.笔试当日在中国常熟网(http://www.changshu.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100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面试
1.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3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领取《笔试成绩单》、《面试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3.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考核,面试总分100分,模拟上课和技能各占5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见《面试证》
六、体检、考核及报选招聘学校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3.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同组别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4.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验证、聘用
1.公示。由市教育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中国常熟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 验证。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录用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到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进行校验。
3.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两年内未取得与学校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4.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07135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