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海陵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其中,初中政治1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心理健康1人。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6月23日至1998年7月4日之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公告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者登录泰州市海陵教育网或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泰州市海陵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本发送至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箱tzhljszp@163.com,文件名称格式为“岗位+姓名”,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下午6:00。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公告,自行选择一个岗位,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兼报者一律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本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所报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相符。
2.在招聘全过程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为3:1。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报泰州市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区教育局(泰州市海陵区南山寺路76号)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 教师资格证书(2016届毕业生及2016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延迟到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正在申请办理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及相应承诺书);
4. 各岗位所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5. 经本人签名的《泰州市海陵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两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
2016年7月8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集中进行面试(具体要求等详见准考证)。面试形式为说课(含答辩),时间为20分钟。说课教材为海陵区2015-2016学年度初三年级所使用的教材。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骤。面试结束后,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相等,则采用加试的形式分出高低),体检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公布网站公布。
体检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报名时因延迟暂未提供的相关证明等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如实提供,如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六)考察
由区教育局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为3年,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被聘用的新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教育局报到并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海陵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523-86227765(区人社局监察室)、0523-86998268(区教育局监察室)。
五、本公告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8278(区教育局)
0523-86228791(区人社局)
指定网站: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教育网 http://www.tzhledu.net/
附件1(点击下载)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点击下载):泰州市海陵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6年 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