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7日至21日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入闱下阶段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按时参加。
一、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详见附表一。
二、专业加试
1、专业加试人员:报考需进行专业加试的职位的考生凡参加面试一律进入专业加试。(名单见附表二)
2、专业加试时间:2014年11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
3、专业加试地点:喀什地区干部培训中心(地区干疗斜对面,乘10路车至干疗站<终点站>下车)
4、专业测评要求: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以及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参加专业加试,考生一律不得带包进入考场。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人员: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含公安、森林公安、法警等)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凡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面试成绩及格考生一律进入体能测评。(见附表二)
2、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11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
3、体能测评地点:喀什体育运动学校
4、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5、体能测评要求:入闱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于上午9:30时到达考场,考生一律不得带包进入考场。
四、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见附表二)
2、体检时间:2014年11月24日人民警察职位和需加试之外的其他职位体检。
2014年11月25日人民警察职位和需加试职位体检。
3、体检地点: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4、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5、体检要求:入闱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9:30在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前集中,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300元体检费。体检须空腹,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考生一律不得带包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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