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德阳市检察系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9︰00到德阳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于2014年12月4-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其中:
1.2015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014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审查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德阳市区天山南路二段162号)。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暂定2014年12月11-14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请考生注意:面试报名须携带银联储蓄卡(不含信用卡)缴费领取面试准考证,不接受现金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