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此次考录工作已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阶段。现就我厅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日期:2014年12月3日上午8:30至下午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四川省水利厅(成都市文武路69号)516、517办公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其中:
1.报考我厅党务工作职位的,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注明入党时间,加盖组织印章。
2.对基层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工作时间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1套(有多个单位工作经历的,请按准确的时间段由各工作所在单位分别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
3.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未载明学历层次和专业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学历层次、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4年8月24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028)86932236,8693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