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政府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工作职责
1.岗位:法官助理;
2.人数:5人;
3.工作职责: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庭前准备工作;打印、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与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法院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勤奋敬业;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或自考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打字速度测试达到80分以上(测试采用普通电脑定时看文章打字,测试时间15分钟,按统一评分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3.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法律研究生学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笔试总分加5分。
三、招聘方式和步骤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3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00;
现场报名:2013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需通过登陆“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报名地点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五楼516、515办公室,现场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网上及现场报名者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电话通知要求参加笔试(审核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上午考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下午进行打字速度测试,打字速度测试未合格者,不计笔试成绩。
(2)笔试地点: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相关事项:笔试总分100分。按法律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分别占60%、40%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
(2)面试地点: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相关事项: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针对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考生实际,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4.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5、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人数出缺,则从进入考察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列名次取笔试成绩高者)。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事编制委员会审定,在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和开福区人民政府网(www.kaifu.gov.cn)予以公示。
6.正式聘用
由区人社部门向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聘用人员享受我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实行绩效考核制。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者购买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五、咨询电话
0731-84816525、0731-84816509
附: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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