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明确: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核,曹江等5人符合加分政策。现将符合加分政策考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0832-2042419,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考录科。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