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按照1:1的比例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了参加体检、考察人选。现将面试成绩暨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
成绩折算表(见附件1)
二、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体检、考察对象28名(见附件2)。
三、关于体检
1、时间、地点安排:
6月23日上午体检,早上7:30以前在省检察院一楼大厅集中(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注意事项:
①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参加体检;其中,未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的考生,须在6月20日前将该证明传真到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传真:027-67888639),体检时提交原件;
② 空腹(前一天晚上8:00以后勿进食、饮水);
③ 体检费用500元自备;
④ 考生应单独参加体检,亲友不得陪同,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⑤ 考生体检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将手机关闭至体检结束;
⑥ 考生一般应当在体检结果出来以后再离开武汉,以便必要时进行复查。
三、关于考察
考察于体检结束后进行,将采取个别座谈、查阅档案、收集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由各招录单位负责,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品行证明;
2、单位或学校出具的鉴定,其中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还需由以前单位出具鉴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