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3年选调生招录公告
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3〕29号)精神,2013年继续从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范围和对象
(一)选调数量
2013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60名。其中,面向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招录600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260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应是中共党员,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应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服务满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7月31日)。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三)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务实肯干,勇于创新,乐于奉献,能够安心基层工作。
(五)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群众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七)应届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且能够在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新闻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发布《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rsks.gov.cn/)下载并填写《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应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推荐报名登记表》上盖章。
(三)网上报名
通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初审合格的考生,于4月15日至25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推荐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2013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13年4月29日9:00至5月4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于2013年5月5日统一组织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主要为《综合知识》及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经学校、单位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八)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约在5月下旬。面试时,每位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50元(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免缴),具体事项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考试成绩和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统一组织有关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录机关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员。
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2013年7月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和选调生个人情况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
经审批录用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27-12333;
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027-87234304;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027-8771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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