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全区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结果的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团委和各招录机关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发现,部分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也有部分考生放弃面试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个别职位达不到3:1的面试开考比例。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部分考生面试资格,降低个别职位面试开考比例,取消个别职位招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下列考生的面试资格
(一)学历真实,毕业证书系伪造,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原州区乡镇科员职位(011001)10423233319号考生。
(二)学历国家不予承认,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职位(006028)10423061926号考生。
(三)非本地户籍人员或本地生源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彭阳县乡镇科员一职位(011017)10423262411号考生。
(四)所学专业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中宁县公安局警员职位(012006)10423302917号考生。
(五)不符合报考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职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海原县关桥乡科员职位(012020)10223032608号考生。
(六)在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取消面试资格考生4名
1.报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职位(006001)10223143417号考生。
2.报考永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职位(006008)10523351019号考生。
3.报考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法官职位(006036)10523351501号考生。
4.报考灵武市检察院检察官职位(007001)10523351619号考生。
(七)以军校学历报考,资格复审截止前未能提交退伍证及相关手续,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盐池县大水坑镇文秘职位(014006)10423340417号考生。
(八)报考选调生进入体检环节,取消公务员面试资格考生30名
005020职位金帝(10123015207)、006018职位杨思琪(10123013328)、006035职位焦燕燕(10123012718)、008003职位陈美陟(10123013806)、008006职位王浩(10123013009)、008007职位田婷婷(10123014709)、008007职位于云飞(10123015030)、008009职位马乐(10123012716)、008012职位毛文俊(10123011419)、008012职位杨柳青(10123011617)、008014职位杨彤彤(10123011915)、008015职位常昊天(10123014926)、008015职位周启慧(10123011703)、009003职位杨小杰(10123014202)、009005职位刘源(10123012901)、010005职位马晓芳(10123013428)、010005职位彭程(10123011719)、010009职位贾昊(10123012216)、010014职位杨海鹏(10123011302)、011001职位杨小兰(10123012801)、011016职位冯丹(10123010108)、011016职位孙世瑞(10123010406)、012001职位惠悦(10123011619)、012002职位陈曦(10123013224)、012005职位安珍(10123014117)、012005职位任磊(10123014128)、012009职位刘红(10123011611)、012014职位马媛(10123014921)、014011职位余昊东(10123012405)、006003职位苏永胜(10123010129)
二、自愿放弃或在资格复审截止仍未提交审核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321名
(一)笔试职位34名
见附件1
(二)免笔试职位287名
见附件2
三、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的同心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二职位(013002)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1:2。
四、取消以下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职位(006024),招1人,资格复审合格1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法官职位(006030),招1人,资格复审合格2人;红果子地区检察院自侦部门检察官职位(007003),招1人,资格复审合格2人。因未达到1:3的面试开考比例,取消上述3个职位。职位取消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免笔试职位。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