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全区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违纪考生的处理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印发〈宁夏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发现的28名违纪违规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1、开考后,发现证件不全、不一致,或持无效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15名,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考号:10423241826、10423252621、10423250908、10423233902、10423235128、10423132316、10423329609、10423301129、10423282429、10123011610、10423081628、10223141605、10423252419、10123014913、10423315608
2、未按规定关闭通讯设备考生2名,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考号:10423110826、10423240707
3、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的考生1名,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考号:10423110827
4、将试卷带出考场的考生1名,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考号:10423260126
5、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1名,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考号:10423260208
6、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1名,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考号:10423242414
7、考试结束铃响后,继续答题的考生2名,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考号:10223141603、10423232610
8、持假身份证参加考试的考生2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考号:10223144815、10223143322
9、考试中夹带资料的考生3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考号:10423237005、10423220924、10323080108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