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三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1号)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三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县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1名,其中部门机关招考53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8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9名;从我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人员中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10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
用乡镇(街道)公务员1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三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及《2014年三门县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zhrss.gov.cn)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mrl.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县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2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研究生毕业(含2014年应届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4)非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4年三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中要求全国范围的,指户籍地放宽至全国范围;要求三门范围的,指户籍地具有三门县常住户口的人员或三门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三门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且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具体对象为:
选聘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下称“两项计划”。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选聘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 《2014年三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及《2014年三门县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中要求在本县服务期满5年是指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审批文件签发)前,要求拟录用的考生与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5年的服务协议,并在服务协议里明确在服务期间调离三门范围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
5.全县各级机关具体的招考范围和对象详见《2014年三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及《2014年三门县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
5. 截止到2014年2月7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三门县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2.报考全县各级机关职位有关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 2013年三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及《2014年三门县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狱医职位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5.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5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6.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2月7日。
7.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2月7日0时—2月12日17时。
网址:http:// 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 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月10日0时—2月12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 2月12日17时—2月1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2月16日0时—2月19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月2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