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月16日0时—2月24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3月11日9时—3月16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缴费方式:
1.推荐、审查、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2月7日—2月8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并缴纳考试费(除不得再次报名外,其他报名、缴费程序与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缴费程序相同)。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4年3月11日9时—3月16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地点在台州,具体见准考证。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论》(B卷)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能测评人员测评不合格、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全县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另外,大学生“村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服务期时间视作大学生“村官”服务时间。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全县各级机关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面试前详见我县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及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mrl.gov.cn)上发布的通告。
八、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即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九、面试
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全县各级机关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对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全县各级机关招考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程序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及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mrl.gov.cn)上公示7天。对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考的职位,除在上述网站公示外,另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审批文件签发)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入围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及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mrl.gov.cn)上予以公布。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凭毕业证书等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不予录用。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再递补。
十三、注意事项
1. 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录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
3.截止到2014年2月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非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5.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6.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2月23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本县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9.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部分特殊职位将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及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mrl.gov.cn)上予以公布。
1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在体能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12. 报考人员对在上述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三门县委组织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录机关反映。
13.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
15、本公告由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6、政策咨询电话
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0571-87059942
②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市、县 组织部门 人力社保部门
台州市级 88510302 88511600
三门县 83333537 83361711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本招考公告,有关具体问题可咨询我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
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2014年三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2014年三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rar
附件下载:2014年三门县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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