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吉林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需要,吉林省公务员局、吉林省公安厅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8.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相关部(分)队中具有突击(侦察)、排爆、狙击等经历并服役5年(含)以上且已办理完成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官,限男性。其中,服役期间曾参加军级以上单位组织的特战比武竞赛并取得名次的,可适当放宽服役年限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信息发布方式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下同)和吉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http://gat.jl.gov.cn,下同)为本次特殊招录人民警察工作指定的官方网站。招考单位、职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和进行。
三、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14日8:30至17日14:30。
报考人员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点击首页“考生由此进入”,选择“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由吉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1-82098137)。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件、户籍地武装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图片。
报名序号、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时间:11月14日8:30至17日16:30。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核,实时关注复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时间:11月14日8:30至18日11:30。
报考人员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完成报名流程。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28日8:30至12月4日9:30。
报考人员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考的“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仅供报名时提交个人信息及资格审查使用,录用职位以最终自行选择为准。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政治素质与通用能力测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
2.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时间:12月4日9:00至10:30。
笔试地点在长春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笔试后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复审结果当场公布,情况复杂难以当场确定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共同核准后公布。
(三)警务技能测试
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警务技能测试人员。警务技能测试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每个科目均设置2个测试项目,单项满分均为50分,合格线均为30分,单项未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视为警务技能测试不合格,并终止考试程序。评分标准在警务技能测试实施时当场公布,每科(项)目只测试一次,非不可抗力等因素不予补测。基础科目测试标准按年龄段设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
1.基础科目2个测试项目分别为:3000米跑和400米障碍跑。
2.专业科目为突击、狙击、排爆3个专业方向,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时自行选择报考专业方向,并参加相应专业科目测试,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允许更改专业科目测试项目。其中:
突击专业科目2个测试项目分别为:92(改)式手枪速射和移动靶射击;
狙击专业科目2个测试项目分别为:88式狙击步枪精度射击和对劫持人质目标射击;
排爆专业科目2个测试项目分别为:排爆实际操作和爆炸物搜索。
(四)面试
对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组织面试。面试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警务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15%+(《警务技能测试基础科目》×40%+《警务技能测试专业科目》×60%)×75%+《面试》×10%。
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折算及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与录用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不低于录用计划总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二)选择职位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愿选择职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警务技能测试成绩、警务技能测试专业科目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以考生在服役期间个人立功受奖等次高者优先)。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录资格条件要求的空缺职位,直至职位全部选择完毕或无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为止。
(三)考察
对已选择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进行政治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时同步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综合心理素质测评和政治考察情况确定考察结论。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中如有考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和吉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服役部队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人民警察任职定级的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并评授警衔;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公安基层一线执法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不得参加遴选。
六、其他事宜
(一)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参加笔试须按照笔试前7天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其他环节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适当形式告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考生应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公务员录用相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公平公正。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xls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公安厅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