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黄岩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2.性别不限。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6.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4.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2021年11月23日。
2.报名地点:黄岩区行政大楼1123室,电话:84120826。
3.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的,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的,须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需提交《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照片。电子资料发送至hyxcbwhk@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报名”字样)。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黄岩区委宣传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选调计划。
2.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着重考察政治素质。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根据以事择人和好中选优原则,提交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5.公示。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公示期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选调,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6.监督电话。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89198795。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拟选调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对比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2年11月7日;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关于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黄岩区互联网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黄岩区互联网信息中心网信工作岗位1名。
2.台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及较强的政治理论研究、综合文字撰写、口头表达、沟通协作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1986年11月7日)。
6.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黄人社〔2020〕1号)执行,其他地区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7.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聘的,不得参与选聘。
三、选聘办法、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经资格审查,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对象。选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在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高的排位在前,考察着重了解拟选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黄岩区委宣传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黄岩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
6.公示。对拟选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流聘用手续。公示期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选聘,选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7.监督电话。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9198795。
四、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为:黄岩区委宣传部办公室(黄岩区行政大楼1123室);联系电话:84120826。
2.报名材料: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黄岩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时间:从11月8日起至11月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五、其他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3.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2年11月7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4.在组织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岩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