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湖南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经县委同意,2022年嘉禾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1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聘计划
(一)公开遴选职位:中共嘉禾县纪委监委一级科员4名、中共嘉禾县委组织部一级科员2名、中共嘉禾县委宣传部一级科员2名、中共嘉禾县委巡察办一级科员1名(具体遴选、选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公开选聘职位:嘉禾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5名,嘉禾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嘉禾县归侨和侨眷联合会2名,嘉禾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名,嘉禾县县长公开电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嘉禾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嘉禾县乡镇统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具体遴选、选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1.遴选、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
2.遴选、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公开遴选职位范围为嘉禾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含县管科级干部);公开选聘职位范围为嘉禾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县管科级干部)。
(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以此类推,个别选聘职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附件1)。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和熟练操作电脑的能力,部分选聘职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一般应当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录用、转任、调任或聘用审批的时间起计算;晋升职务职级的应在现岗位任职满1年,晋升时间以相关文件时间为准。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5月3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三、遴选、选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公开选遴选、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于2022年5月23日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填写《嘉禾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所报资料真实有效。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嘉禾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带二维码),以及3张1寸报考人员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报考人员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须报考人员签字。
报考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的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的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委宣传部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由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归侨和侨眷联合会的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综治中心的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公开电话事务中心的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嘉禾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的由县科工信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乡镇统计服务中心的由县统计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或选聘工作整个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至9日,报名地点:见附件1。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遴选或选聘职位,本人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遴选或选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组织。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6.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按照遴选或选聘的职位职数,如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相应核减遴选或选聘计划数量。
(五)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若面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命题。评委现场命题。
6.面试评委。由领导小组抽调评委,做好保密工作。
7.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8.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9.综合成绩合成与成绩排名
⑴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⑵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若成绩还相同则再增加组织面试。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适时公告。
10.面试入围后考生不得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遴选、选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由遴选或选聘单位派出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单位提供其现实表现材料,核查本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遴选、选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八)研究和公示。按照管理权限,遴选或选聘单位(主管单位)对拟调(聘)人员进行研究,并将拟调入人员名单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调动。公示期满后,拟调(聘)人员根据有关要求分别到遴选或选聘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开始至正式调动前,其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转任)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调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组统筹指导遴选、选聘单位做好报名疫情防控工作。笔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由防控组统筹安排好。
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在参加考试时须自行打印并签署《2022年嘉禾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纪律要求
1.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遴选或选聘单位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本次遴选或选聘全程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贯彻保密要求。按保密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考官、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在考试期间一律不得进入考试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明确的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和其他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必须实行履职回避。有回避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六、遴选或选聘服务咨询电话
嘉禾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35-6628282,邮箱:jhxjwzzb@163.com。
嘉禾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5-6622331,邮箱:jhxzzbbgs409@163.com。
嘉禾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735-6622261,邮箱:jh6621789@163.com。
嘉禾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735-6624328,邮箱:372738144@qq.com。
嘉禾县归侨和侨眷联合会联系电话:0735-6622557,邮箱:jtz_888@163.com。
嘉禾县综治中心联系电话:0735-6626897,邮箱:1142350846@qq.com。
嘉禾县县长公开电话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35-6648139,邮箱:848368994@qq.com。
嘉禾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35-6626590,邮箱:137844096@qq.com。
嘉禾县乡镇统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5-6623707,邮箱:jhxtjjbgs@163.com。
7、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按要求报考,服从遴选或选聘工作统一组织和安排;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情形,取消遴选或选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嘉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jh.gov.cn)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实行诚信考试,严厉打击考试作弊,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4.参与遴选或选聘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遴选或选聘方案开展工作。
上述程序实施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报考人员报名相关资料,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相应单位指定办公室。未尽事宜,由遴选或选聘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嘉禾县委组织部
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