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方案》要求,我市2014年公务员招录实行集中面试,全市所有招录职位均统一集中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具体名单见本网站公示)。
二、面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至19日,每天上午8:00前入场,8:30准时开考。具体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附后。
三、面试地点:郴州技师学院(郴州市郴江路石榴湾,乘坐21、33、38、51、59路公交车均可到达,站名为江南会大酒店<技师学院>,距郴州第一职中320米,距石榴湾大桥280米)。
四、面试有关事项及要求:
1、面试考生凭正式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带本人像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另行发放书面面试通知,不另行电话通知。遗失笔试准考证的请于16号前到市人力资源考试院补办,联系电话2871247。
2、面试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郴州技师学院相应的候考室集合抽签(温馨提示:因考试当天,车辆较多,容易塞车,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8:00停止入场,迟到或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生面试纪律,若有违反,按公务员考试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4、因面试考点道路狭窄、交通拥挤且没有专用停车位,敬请各位考生家长尽量不要自驾送考、不要在考点外逗留,以免造成交通阻塞。
5、考生进入考点即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
6、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注意事项,将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7、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和《考生面试纪律与注意事项》,按时按要求参考。
附件:1、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2、考生面试纪律与注意事项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3日
附件一
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5月17日)
组别 |
5月17日 8:00—18:00 |
面试地点 |
第一组 |
郴州法院系统(审判业务1):10人。郴州法院系统(审判业务2):6人。郴州法院系统(审判业务3):6人。郴州法院系统(综合文秘):8人。郴州法院系统(财会人员):6人。郴州法院系统(执行人员1):4人。郴州法院系统(执行人员2):6人。郴州法院系统(执行人员3):6人。共52人。 |
技师学院 一考场 |
第二组 |
郴州法院系统(计算机人员):8人。郴州法院系统(北湖区法院档案管理人员):2人。郴州法院系统(汝城县法院执行人员):1人。郴州检察系统 (检察业务1):4人。郴州检察系统 (检察业务2):4人。郴州检察系统 (检察业务3):8人。郴州检察系统 (检察业务4):6人。郴州检察系统 (综合文秘):4人。郴州检察系统 (计算机):10人。郴州检察系统 (财会):2人。共49人。 |
技师学院 二考场 |
第三组 |
郴州市选调生(一):2人。郴州市选调生(二):6人。郴州市选调生(三):22人。县市区少数民族乡镇机关(瑶族科员):22人。共52人。 |
技师学院 三考场 |
第四组 |
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综合科员一):26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综合科员二):26人。共52人。 |
技师学院 四考场 |
第五组 |
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法律科员一):8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法律科员二):18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财会工作科员二):10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经济工作科员):6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畜牧工作科员):8人。共50人。 |
技师学院 五考场 |
第六组 |
桂东县乡镇机关(科员一):30人。桂东县乡镇机关(科员二):20人。桂东县乡镇机关(办事员):2人。共52人。 |
技师学院 六考场 |
第七组 |
县市区乡镇财政所(科员一):42人。嘉禾县乡镇财政所(科员):4人。嘉禾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科员):4人。共50人。 |
技师学院 七考场 |
第八组 |
县市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一):32人。县市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二):22人。共54人。 |
技师学院 八考场 |
第九组 |
县市区乡镇机关(四项目人员一):54人。共54人。 |
技师学院 九考场 |
第十组 |
县市区乡镇机关(四项目人员二):54人。共54人。 |
技师学院 十考场 |
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5月18日)
组别 |
5月18日 8:00—18:00 |
面试地点 |
第一组 |
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计算机工作科员):12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土建工作科员):36人。共48人。 |
技师学院 一考场 |
第二组 |
县市区乡镇财政所(科员二):30人。郴州市直属单位(环保工作科员):10人。郴州市直属单位(农业工作科员):4人。郴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科员):2人。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语工作科员):2人。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科员):1人。共49人。 |
技师学院 二考场 |
第三组 |
县市区乡镇财政所(科员三):34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医疗工作科员):10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档案管理科员):2人。郴州市县直属单位(文物工作科员):4人。共50人。 |
技师学院 三考场 |
第四组 |
县市区乡镇财政所(科员四):24人。县市区乡镇机关(科员四):24人。共48人。 |
技师学院 四考场 |
第五组 |
县市区乡镇机关(科员一):26人。县市区乡镇机关(科员二):18人。北湖区乡镇机关(办事员):2人。汝城县乡镇机关(办事员):2人。共48人。 |
技师学院 五考场 |
第六组 |
县市区乡镇机关(科员三):36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统计工作科员):2人。郴州市市、县直属单位(园林工作科员):6人。郴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科员):2人。共46人。 |
技师学院 六考场 |
第七组 |
县市区乡镇机关(科员五):26人。县市区乡镇机关(科员六):18人。共44人。 |
技师学院 七考场 |
第八组 |
桂阳县乡镇机关(科员一):36人。桂阳县乡镇机关(科员四):6人。共42人。 |
技师学院 八考场 |
第九组 |
桂阳县乡镇机关(科员二):36人。桂阳县乡镇机关(办事员):4人。郴州市白露塘镇政府(科员):2人。共42人。 |
技师学院 九考场 |
第十组 |
桂阳县乡镇机关(科员三):48人。共48人。 |
技师学院 十考场 |
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5月19日)
组别 |
5月19日 8:00—18:00 |
面试地点 |
第一组 |
资兴市乡镇机关(科员一):34人。资兴市乡镇机关(人武专干):2人。苏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员):2人。资兴市商务局(科员):2人。共40人。 |
技师学院 一考场 |
第二组 |
资兴市乡镇机关(科员二):32人。资兴市乡镇机关(办事员):8人。共40人。 |
技师学院 二考场 |
第三组 |
资兴市乡镇机关(科员三):44人。共44人。 |
技师学院 三考场 |
第四组 |
郴州市公安局警培中心(散打教官):2人。郴州市市、县森林公安局(民警):10人。郴州市公安局 (民警):28人。共40人。 |
技师学院 四考场 |
第五组 |
郴州市公安局 (计算机民警):3人。郴州市市、县政法机关(计算机民警):20人。郴州市县级森林公安局(民警):20人。共43人。 |
技师学院 五考场 |
第六组 |
郴州市市、县级公安机关(民警):42人。共42人。 |
技师学院 六考场 |
第七组 |
郴州市县级公安机关(财会工作民警):8人。郴州市县级公安机关(民警):32人。共40人。 |
技师学院 七考场 |
第八组 |
郴州市公安局 (特警一):22人。郴州市公安局 (特警二):23人。共45人。 |
技师学院 八考场 |
第九组 |
郴州市县级公安机关(特警一):26人。郴州市县级公安机关(特警三):20人。共46人。 |
技师学院 九考场 |
第十组 |
郴州市县级公安机关(特警二):28人。安仁县公安局(狱医):2人。郴州市市、县级公安机关(法医):14人。共44人。 |
技师学院 十考场 |
附件二
考生面试纪律与注意事项
1、在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考生集中抽签处或候考室,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带本人像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按规定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
3、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并主动上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如发现携带,当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
4、严禁考生家长及与考生具有回避关系的亲朋好友进入警戒区内,违者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5、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的区域内按规定活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
6、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得携带除身份证件、准考证、抽签条外的其它任何物品或者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答题时向考官报告面试序号,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和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按零分处理。
7、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考官不念试题,从主考官宣布“计时开始”起计时,考生答题中途不提醒答题时间。时间只剩1分钟时,计时器自动发出提示音。面试时间到,计时员报告“时间到”,考生应立即终止答题。
8、抽签后,请在抽签条上写好自己的姓名和报考的职位后,装入统一发给的信封,自行保管,严禁泄露抽签号、交换抽签条,违者按零分处理。进入面试考场后,将抽签条和本人身份证件交给考场内的监督人员查验。
9、考生不能在面试题签上写字或做标记,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10、不得做其他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若有违反,按公务员考试相关纪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