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和优化选人用人渠道,解决个别事业单位紧缺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人员的问题,经批准,决定面向全师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遴选。
二、遴选岗位和数量
第十师北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第十师北屯市融媒体中心、第十师北屯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第十师北屯市决策信息研究服务中心、第十师北屯市直属机关党建服务中心、第十师北屯市档案馆、第十师北屯市网络舆情中心、第十师北屯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第十师北屯市民政服务中心、第十师北屯市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北屯市军垦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共遴选工作人员11名。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师市(团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师团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遴选岗位的年龄要求:男性报考者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报考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任职经历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及兵师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师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人单位等主要领导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转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5月20日—25日)
通过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微信公众号(第十师北屯市)等渠道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二)报名(5月20日—25日)
报名人员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通知方案栏目中扫描“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三)资格审查(5月20日—26日)
报名受理工作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在受理报名的同时,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遴选人员。各遴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计划数。计划数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5月28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5月28日上午10:00至11:30,地点为师市机关一楼主会议室(待定)。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如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和专业知识能力素质。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佩戴蓝色医用口罩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月28日下午16:00,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协调能力。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在北屯市政府网站上公示。
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遴选工作的下一环节。
(五)考察(5月30日—6月1日)
1.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选人单位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6月2日—6月10日)
根据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转手续(时间待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对象在选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经遴选单位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三)本公告由师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6—3371646
纪检监督电话:0906—3370079
附件1:2022年第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次).xlsx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