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1319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一、 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30日至199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 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 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2. 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兵团选派生;
3. 新疆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4. 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5. 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6. 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7. 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服务期应满8个月(含8个月)以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 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7.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其中,有《二○一六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简章》附件1“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 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10:00—4月5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30日10:00—4月7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18日—23日。
(二)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5月24日18:00
(四)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详见公告
三、 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调剂,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
(一)报名
1、 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28日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
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
兵团政务门户网(www.xjbt.gov.cn)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
2、 开考比例
第一、二、三、十四师(市)招考职位开考比例为1:2,其余各师(市)招考职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
3、 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阅《报名流程》,如实填写《2016年兵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传送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3月30日至4月7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2016年3月30日10:00至4月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4月5日18:00至4月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5、 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6年4月7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
6、 注意事项
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2016年4月11日18: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3日10:00-18:00向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改报其他职位,也可向兵团考试院申请退费。
7、 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资格复审、面试时携带)。
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8日-23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