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林芝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组织实施2022年度第二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48个54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13个13人,详见《林芝市2022年度第二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林芝市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2.林芝市事业单位中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级(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卫生、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跨系统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区)工作2年以上(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应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职位的,应具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报考事业职位的,应具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专技)身份;
10.报考人员应选择与职位级别要求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未兼任职级的乡科级正职可报考二级主任科员职位,未兼任职级的乡科级副职可报考四级主任科员职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招聘为乡镇事业干部在乡镇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负责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报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事业人员职位报名)。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遴选职位其他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报名一律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可使用社保卡代替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一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光盘刻录),如实填写《林芝市2022年度第二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县(区)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区)委组织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征求县(区)纪委监委廉政意见。市直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征求纪检组廉政意见。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各职位遴选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
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予以调整遴选人数或取消此岗位遴选计划,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6.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于考试前1天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林芝市党政大楼6楼615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林芝组工微讯、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并按林芝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划定合格分数线: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同一岗位因缺考等原因参加考试人数少于3人的,可以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详见职位表),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各职位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2.考察内容。遴选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报告,并对考察结果负责。
七、确定遴选人员
遴选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确定为遴选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因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遴选出现的空缺职位,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事项
1.公开遴选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遴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从严查处,严肃追责。
2.各单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附加条件、设置障碍、限制报考,切实畅通干部流动渠道。
3.对不诚信报考或在笔试、面试、考察、试用等环节中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通报原单位,记入诚信档案库。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须向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
4.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4—5829779(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94—58289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中共林芝市委组织部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