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用制法官助理1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
6、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酌情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
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生或有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1987年5月以后出生);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聘用后,服从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报名
1、填写《双清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证件照一张。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13日。
三、考试
1、采取面试的方式。
2、聘用制书记员另需进行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测试电脑打字速度与正确率,分为看打考试和听打考试,60分为合格(60字/分钟)。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健康体检,并加检毛发样本检毒检测,体检及毛发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对本人进行考察。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体检与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由邵阳市腾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再由邵阳市腾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我院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的法官助理、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通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入编的不受限制)。
六、工资待遇
法官助理每月工资为3500元/人(含“五险一金”个人应交纳部分),工作每满一年,增加100元,月工资5000元封顶;书记员每月工资为3000元/人(含“五险一金”个人应交纳部分),工作每满一年,增加100元,月工资4500元封顶;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相关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购买。另提供早中餐,出差等费用另计。
七、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双清区人民法院政治部412室;
联系电话:0739—5129656;
联系人:杨争艳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