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业务拓展需要,需加强规划专业人员。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荔城区自然资源局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向全省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一类事业单位荔城区自然资源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共遴选2名左右工作人员,按同类编制性质调动,具体的遴选单位、岗位、要求详见《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福建省内在编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或专技)。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
(http://www.ptlc.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起,截止至2022年3月29日,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多次投送的以第一次收到的报名信息为准。
2.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生成电子版,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邮件主题:姓名+原单位名称。
联系邮箱:lczrzyrj@163.com
联系电话:0594-2623633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凤凰山广场北侧荔城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人教股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2)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3)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标准照(JPG格式电子版);
(4)《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个人承诺栏由报名人员手写签名,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谈、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遴选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谈人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查看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和面谈时间地点。
(三)面谈
1.面谈组织
面谈由面谈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实施,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谈结果作为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有从事城市规划岗位的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调动。
2.面谈时间和地点
面谈地点拟设在荔城区自然资源局。面谈人选名单和面谈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荔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电话通知面谈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荔城区自然资源局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面谈结果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1:1。考察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犯罪记录、征信情况、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
2.体检
(1)体检对象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考察对象
(2)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
在本市范围内随机选择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不另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标准执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不予调动。
3.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岗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荔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书面说明。
(五)办理调动手续
1.考察对象面谈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谈情况、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面谈后拟遴选人员原单位不同意调动、拟遴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的,采取递补方式。
2.遴选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须在荔城区服务满三年。
(六)纪律要求
(1)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名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实行履职回避。
(2)严格工作纪律,遴选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名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