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区政协机关综合文字岗公务员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之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黄岩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1日后出生)。
4.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具有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5.人事档案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不得参加选调。
6.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无其他不适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办法、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招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低于1:3,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侧重考察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对象。选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7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政协办公室组织实施。
6.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根据以事择人和好中选优原则,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7.公示。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选调,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8.监督电话。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84120103。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岩区行政大楼506室;联系人:阮冰倩(84120383/18869956908);
3.报名要求:请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照片。
五、其他事项
1.拟选调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比照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5.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2年3月11日。
6.未尽事宜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协台州市黄岩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