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1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二、遴选范围
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较突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3月9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2022年连城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于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报考者需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出具“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形成卡”纸质材料,错开集中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财政局人秘股(连城县东环北路1号3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7-332200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考察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3.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按各岗位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并列名次进入考察。
2.考察由连城县财政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五)体检
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连城县财政局负责,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连城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连城县财政局0597-3322001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0597-3322050
连城县财政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