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的精神,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体检费(每人500元左右)。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5年7月21日上午7:30分前在内江市公安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集中。
(三)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附:
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公安局 内江市公务员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