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体能测评结果暨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和组织首轮体检的公告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统称“考录公告”),经网络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考录程序,目前即将进入体检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和组织体检的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面试后体能测评情况和考试总成绩计算与职位排名
我们严格按照《考录公告》和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5〕7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5〕6号)以及《四川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细则(试行)》(川人发〔2004〕59号)的规定,于2015年7月3日至6日组织了巴中所设职位的面试工作,应参加面试1483人(其中公安警察职位59人)、实际参加面试1409人(其中公安警察职位58人)。
依据《考录公告》规定,公安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其它职位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公安警察职位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原始成绩,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在规定时间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并经查分后公布了结果,其它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已于先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互联网站采用点对点查询的方式予以公布,所有职位的面试得分也已在面试时书面告知并经应试对象本人确认签字。
面试结束后,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于2015年7月8日对参加了面试且有成绩的报考森林警察、公安警察职位的对象进行了体能测评。应接受测评的报考对象67名,其中公安警察职位、森林警察职位各有1名计2名考生缺考、公安警察职位中1名考生因伤由本人申请经批准缓测,实际接受体能测评64人。接受体能测评的人员中,测评结论为合格的57人、不合格的7人。
应当接受体能测评的对象未接受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结论为不合格的,考试总成绩以零分记,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
体能测评后,我们按《考录公告》的规定进行了成绩计算与职位排名(最终排名)。
二、本市本次除人民警察职位外考录体检合格线的计算
本市本次考录除人民警察职位外初始共设职位258个、拟录558名,进入面试时可考录职位256个、可考录名额546名。
森林警察体能测评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108个,按职位排名等额确定进入首次体检的报考对象考试总成绩最低的职位为平昌县黑水乡人民政府综合(职位编码:26130252),考试总成绩为56.105分。
根据《考录公告》关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即体检合格成绩线)”的规定,本市本次公开考录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线为56.105分。凡未达到该合格线的报考对象均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三、首轮体检的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考录公告》规定,按照本市本次所设公安警察职位的录用名额、面试参考以及体能测评情况,确定首轮体检对象共50名。
除公安警察职位外所设考录职位,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人员中,确定首轮体检对象共545名。尚有1个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计1名对象虽然职位排名进入录用名额但考试总成绩未达到体检合格线而没有被列入体检对象。
据此,本次考录列入首轮体检的报考对象共计595名。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至25日(星期六)在指定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执行标准按照《考录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体检日期见附件3。
(三)体检前准备
请列入首轮接受体检的595名体检对象,务于具体体检日期的当日0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院集中,空腹前往承检医院体检。请集中前按报考普通公务员职位男性525元/人·次、报考公安警察和森林警察职位男性671元/人·次,报考普通公务员职位女性545元/人·次、报考公安警察职位女性691元/人·次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
(四)参检注意事项
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主要是: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应在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时在备注栏中写明并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等项目检查。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5.参检对象一律不准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
附件:
1.二○一五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体检合格线测算表.rar
4.《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之“体检须知”.rar
市委政法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司法局 市林业局 市公安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