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邮政管理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5月13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发送邮件至fjgjrs@126.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XX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将短信发送到18965918552,短信格式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5月13日17:00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传真号码:0591-87319713)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等信息。
逾期未确认参加面试,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下午15:30-16:30 ,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福建省邮政管理局5楼会议室。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照片需与准考证照片同版,并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政治面貌材料(党员证明)和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1.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5年5月17日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5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 面试地点:福建省邮政管理局2楼(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
3. 面试人员名单。
招考单位 |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最低面试 分数 |
宁德市邮政管理局 |
科员 0601001201 |
366231180108 |
牛康康 |
126.40 |
537235582111 |
伍 悦 | |||
362239197024 |
杨晓磊 | |||
龙岩市邮政管理局 |
科员 0601002201 |
685235113128 |
刘成全 |
128.10 |
553236600621 |
陶诗洋 | |||
343237592523 |
曹珊珊 |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591-87311352 18965918552
联系人:余元
传真:0591-87319713
电子邮箱:fjgjrs@126.com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
特此公告。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