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震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二次调剂工作方案,现将二次调剂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5月13日18: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397762171@qq.com。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重庆市地震局2015年度职位面试”,内容为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及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承诺。
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13日18: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的书面材料传真(023-67081799)至重庆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标题为“××(考生姓名)放弃参加重庆市地震局2015年度职位面试”,内容为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及放弃参加重庆市地震局2015年度职位面试的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相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8日上午8.00-8:30在重庆市地震局712室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1、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如同意报考证明在面试前不能提供的,则进入考察前必须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原则上要求为A4纸。
三、 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5年5月18日进行,上午9:00开始,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局办公楼712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报到地点:重庆市地震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递补顺延考察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
(二)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5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四)请考生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于2015年5月13日18:00时前将变动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我局。如因考生未按要求告知联系方式变动情况或电话无人接听,致使信息延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考生被录用后应与我局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六)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和重庆市地震局(http://jdz.cq.gov.cn/)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玲 联系电话:023-67081799(传真)
网址:http://jdz.cq.gov.cn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黄路339号
邮编:401147
附件:重庆市地震局2015年度二次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重庆市地震局
2015年5月12日
重庆市地震局2015年度二次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 分数线 |
办公室文秘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 |
0901328201 |
苏燕 |
137111931810 |
128.1 |
冯茹 |
905132281513 | |||
袁汭文 |
965143172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