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5月14日13: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方式为短信确认:发送短信件至18097665715。短信内容需包括: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姓名+是(否)参加新疆地震局公务员招录面试。因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误且未主动联系我们而无法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17日下午13:00前到新疆地震局办公楼714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地点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7.其他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所获各种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5月18日上午8: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新疆地震局办公楼14楼第二会议室(乌鲁木齐新市区科学二街338号)。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下(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职 位 名 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 姓名 |
准 考 证 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备注 |
纪检监察审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0901330201 |
张勇 |
147137533223 |
115 |
|
高亮 |
292131083426 |
115 |
|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体检内容及要求:体检在面试后第二天进行,体检安排在公务员体检指定医院。体检当天必须空腹,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以及相关体检费用。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请保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二)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5月14日上午13:00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确认参加面试后,凡随意放弃面试、体检、录用等资格的考生,我单位将该考生情况记录在案并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库。
(三)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我单位规定以外的工具和设备;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四)面试、体检期间考生食宿费、路费自理。
(五)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六)联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991-3838308 3830289(可传真)
18097665715
电子信箱:xj.rsjy@163.com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