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整合区域内7所大中专院校、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公办院校。学院本着“勤勉励志、求索笃行”的校训精神,秉承“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学生即学徒、教师即师傅、课堂即车间、毕业即就业”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先后与160多个企业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基地,联合培养人才,已基本形成“一个院系一个行业规范引领、一个专业一个龙头企业衔接、一项技能一个企业师傅带领、一个学生多项特长保障就业”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格局。学院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全区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是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学校全国首家中国青年创业社区(大学站);是自治区级示范学校。
新校区占地面积1515.2亩,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总投资12.51亿元。学院内设33个部门,其中14个党政管理部门,16个教学部门,3个教辅部门;现有教职工63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7人、副高级职称199人、中级职称17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60人。
学院本着立足兴安、面向兴安、服务兴安,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坚定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之路,努力办好新形势下的适应社会需要、办学特色鲜明、创设自主品牌、服务地方发展的应用技术型高校,把学院建设成为兴安盟职业教育的龙头、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术技能创新平台、红色兴安智库,努力在“十四五”期间建设成为职业本科院校。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6名。目前学院急需紧缺的专业是医学类、畜牧兽医类、计算机类、旅游类、学前教育类等专业博士,其他专业博士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资格者,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7.2022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9.国外院校毕业生以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为准,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
10.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引才待遇
提供人才培养安置费60万元;享受博士津贴;工资及绩效工资等享受相应职级职称待遇;
招聘时间
2022年全年
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电话联系联系人,或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简历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学校+姓名”。
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老师、包老师
联系电话:8529018、8529008
联系地址:内蒙古兴安盟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