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扎兰屯职业学院坐落于呼伦贝尔市素有“塞外苏杭”美誉的扎兰屯市。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以农牧林业、教育、医药卫生为主,兼有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文化艺术、装备制造类等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现为呼伦贝尔岭东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集团拥有76家成员单位。现设有农业工程系、畜牧兽医系、林业工程系、教育科学系、医学护理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8个系和公共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处、附属中专等3个教学分支机构。开设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畜牧兽医(蒙授)、动物医学、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加工技术、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临床医学、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等15个全日制普通高职专业,同时开设27个中职专业。
学院立足于服务呼伦贝尔,面向全区,辐射东北、华北,围绕农牧林、医学护理、教育科学等现代服务业—绿色产业,努力建设极具特色的“生态、绿色、美丽”的职业学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确保招聘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6名教师。详情见《2016年度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之前为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12年8月1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呼伦贝尔人才网(www.hlbrrc.com.cn)、扎兰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ltzyxy.com)发布。
(二)报名
1.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审核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扎兰屯职业学院网,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9时一8月21日17时。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度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电子版传至zzyrsc1234@126.com。
《报名表》中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专业测试、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8月22日9时一8月23日17时。
2.资格审查地点:扎兰屯职业学院秀水校区综合楼五楼人事处503(原扎兰屯林业学校)。
3.对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扎兰屯职业学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院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携带《报名表》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证书、各类业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交两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与本人报名表同版)。资格审查工作由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者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见附件3),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扎兰屯职业学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附件4)。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对《招聘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通过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5.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时,经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
6.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需初试岗位人员除外)。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通过初试笔试筛选出20人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岗位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一)初试
1.初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视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请应聘人员于2017年8月24日18:00后登陆扎兰屯职业学院网查询。
2.需初试岗位的人员在考试前一天到扎兰屯职业学院秀水校区综合楼五楼人事处503室(原扎兰屯林业学校),领取初试准考证。
3.初试笔试主要测试高校教师岗位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
4.根据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多为20人。
5.初试成绩、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扎兰屯职业学院网上公布。
(二)试讲
1.专业测试在2017年9月2日开始,采用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进行。
2.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试讲顺序,现场指定教材独立备课4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3.专业测试结束成绩现场公布。
(三)专业测试成绩计算
1.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专业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专业测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不再进行加分,责任自负。
3.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专业测试总成绩=试讲成绩+政策加分
4.进入笔试环节人员确定。根据专业测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专业测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笔试环节。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专业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四)公示
专业测试总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2017年9月4日扎兰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六、笔试
(一)笔试工作由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参加笔试考生在考试前一天领取准考证(地点:扎兰屯职业学院秀水校区综合楼五楼人事处503室)
(三)笔试时间:2017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理论,教师岗位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五)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字试卷。
(六)笔试成绩在扎兰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的加权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50%+笔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八、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学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重点审查拟聘人员学历、专业以及个人基本情况,认真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聘用人员在扎兰屯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扎兰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审查、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扎兰屯职业学院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学院人事处):
0470-31790530470-3179052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郭老师:13474905399
白老师:18647082678
刘老师:13614704119
3.监督举报电话(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0470—3179016、0470-3179019
本方案由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度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2016年度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doc
扎兰屯职业学院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