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5年(第四期)》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列表.rar
二、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应在2015年4月8日至4月14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
三、报名程序
详见《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四期)》
(http://www.rst.gansu.gov.cn/show/25099.html)
四、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学习成绩单、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6张一寸免冠照片,于2015年 4月22日到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综合楼814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填写完整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 5月 20日凭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到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综合楼814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考核内容为专业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音乐、体育、美术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和公示,同时在学校布告栏张贴。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兰州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931-8688460
监督电话:0931-8685184
附件: 兰州文理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