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集宁师范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前身为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1995年,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现为乌兰察布市唯一一所本科高等学校;2017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21年被教育厅确定为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0.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39.37万册,电子图书100.6万册。已建成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核心成员单位1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
二、区位优势
集宁师范学院地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察布东距首都北京仅240公里,西距首府呼和浩特140公里,南距大同120公里,北与蒙古国接壤,距二连浩特口岸300公里,96分钟的高铁即可进京,36分钟的高铁即可到达首府,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乌兰察布是“一带一路”和中欧班列唯一的非省会枢纽节点城市,也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3个物流枢纽载体城市之一。市内有5条高速公路、6条铁路,是连接华北、东北、西北三大经济区的交通枢纽,也是我国通往蒙古、俄罗斯和欧洲的重要通道。
三、引进计划
(一)学科带头人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使命。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严谨治学。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二)引进学科带头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对应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思想活跃、科研成果突出,在同行中有绝对影响力;
2.擅长带领学术团队,有培养青年教师的热情和经验,能够带领团队在短时间内实现科研成果的跨越性突破;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具有教授或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曾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学校紧缺、急需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引进博士毕业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2.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学校紧缺、急需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引进办法及待遇说明
(一)学科带头人
引进学科带头人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办法,由相关专业与拟引进人员协商,根据承担的学科和专业建设工作以及完成的工作协商。刚性引进的提供科研所需的必要条件和50-70万元的科研经费,聘期内为学科带头人租赁10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入职时一次性支付安家费50万元,以后连续5年每年再补贴3-6万元。
(二)博士毕业生
引进博士毕业生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由人事处、相关学院与拟引进人员商定,报请上级单位批准。博士入职后享受以下待遇:
1.入职时一次性支付15万元博士补贴,以后连续5年每年再补贴3-6万元;
2.博士毕业生入职上岗后,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优先支持申报各级项目;
3.晋升教授职称前,享受每月300元高层次人才补贴;
4.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但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校三年内享受七级副教授岗位的校内绩效工资待遇;
5.博士毕业生零门槛入职,入职上岗即落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王老师:15947685865、0474-8989033
刘老师:15648969559、0474-8989035
简历投递邮箱:jnsyrscrczp@163.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