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东胜教育的快速发展,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任课教师若干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各科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政治方向;
(三)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往届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原985、211工程高校毕业,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往届生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六)身体健康(正式上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符合条件有意向应聘的应往届毕业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二)将应聘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加盖院校公章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学科+院校+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dsqjtjrsgl@163.com。
(三)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招聘待遇
(一)招聘的教师享受国家在职正式教师待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东胜区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否则不再续聘。
(二)招聘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硕连读的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补助;招聘的公费师范本科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招聘的其它一流高校及重点外国语高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给予6万元的安家费。安家费在工作满2年后发放,服务期满8年归个人,否则全额退还学校。
(三)招聘的教师需要住宿的可提供教师宿舍;东胜区人民政府为教师提供限价房的情况下可享受优惠政策。
(四)招聘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八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东胜区教育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五、应聘须知
(一)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政审不合格,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相关规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0477-8380731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