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7年度岗位补聘工作的通知
陕师院人函【2017】51号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陕师院党[2016]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现有各类各级岗位的空岗情况,现将2017年度岗位补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聘安排
1.教师四级、七级、十级岗位由各二级院(系)聘用。
2.其他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聘用。
二、其他
1.教学人员在补聘岗位时,由所聘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符合该岗位聘用条件者,按照不同岗位级别分别进行审核聘用后报人事处备案。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根据个人职称变动的实际情况,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并于2017年11月13日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304室)。
3.人事处核对申报人资格,汇总申报岗位补聘情况,报学校审批。
4.申报人在本次补聘中所涉及的科研成果、教学工作量及获奖等材料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不能作为申报高一级岗位聘用的依据。
5.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执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陕师院党〔2016〕31号)文件精神。
6.本次聘用所涉及的成果、业绩等均须为聘用本岗位或者任现职以来且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聘岗年限不足一年的,其成果、业绩按一年统计。任职年限按照满年满月计算,任职时间计算至2017年10月31日。
7.2017年教职工岗位补聘工作安排时间见附件。
联系人:史策、寇鑫。
联系电话:02981530056。
人事处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