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7年招聘辅导员(非编)工作方案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创建,原名遵义医学院科技学院,当年9月正式招生。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占地面积500余亩。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能满足本科人才培养的需要。学院下设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药学系、护理系、公共教学部、人文社科部等教学部系,开设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美容)、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麻醉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英语、英语(英语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等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在校生6389人。学生毕业时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开展2017年辅导员(非编)招聘工作。本次共招聘辅导员8名,招聘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如下:
进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其他条件 |
招聘人数 |
学管办 |
辅导员 |
专业技术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 |
8 |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报考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模板见附件1),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要求以招聘职位表岗位需求为准。
2.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2日至7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除节假日)。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自行下载、填写《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非编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名费每人100元。
4.报名地址:
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西大门)行政楼930办公室(咨询电话:0852-28609555)。
5.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报名表》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并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个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21日(周五)上午10:00
2.面试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行政楼九楼会议室(933)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分为综合能力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两个环节:
(1)综合能力考核:应聘人员进场后,根据提示进行现场问答。由主考官提问,每位考官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表现,结合所给的参考答案给出合理的分数。
(2)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计算机操作、文书写作、课程试讲等专业技能,由拟进人部门具体实施,给出评判意见。
4.面试成绩计算
综合能力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分值各占50%。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百分制),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
5.面试总成绩将在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数将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由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认定核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录用
经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将在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官网上公布。
四、本方案由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模板)
2.《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非编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