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喀什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最西部的边陲城市——新疆喀什市,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大学,是中国最西部的一所大学。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2015年4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喀什大学。
学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52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1075余人(含援疆教师、天山学者45人),其中专任教师827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536人,占专任教师的65%,其中博士13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79人,占专任教师的34%。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20天,信息发布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至5月31日止。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大于45周岁(1972年5月12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35周岁(1982年5月12日后出生);本科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30周岁(1987年5月12日后出生)
(六)所有岗位应聘者的所有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箱报名(见附件二)
(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31日
(三)报名咨询人及电话:
布瓦吉尔老师0998—2892152
张老师、殷老师0998—2892226
(四)报名须带材料: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须下载打印、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5),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身份证、业绩证明,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在校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聘用)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一并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报名表中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应聘者提交的全部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复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报考专业目录主要参照“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本科学历应聘者报考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附件4)。
(九)应聘者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七、资格审查
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4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喀什大学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上公布。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
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教师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非教师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可一同入闱面试。
5.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
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
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1)进入试讲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低于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面试。如有放弃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2)试讲内容:应聘者当场抽签进行试讲,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教学方法、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实际操作等授课能力。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非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低于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面试。如有放弃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2)应聘者当场抽签进行试讲并答题,非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喀什大学向社会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名单、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校(工作期间)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材料证明,并加盖学校(原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或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出具日期不得超过半年)。
(二)被考察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被考察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喀什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厅与喀什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喀什大学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唐山
监督电话:0998-289222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上及时进行公布。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喀什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下载)
附件2:喀什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表.xls(下载)
附件3: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下载)
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xls(下载)
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附件6:喀什大学2017年引进人才优惠政策.doc(下载)
喀什大学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喀什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2:喀什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表.xls
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xls
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