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2017年师资引进公告
根据《塔里木大学引进与培养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塔里木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引进教师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人事处负责统筹、协调师资引进工作具体事宜。根据校、院两级管理职能,以学院自主招聘为主,负责招聘组织实施工作,人事处、纪委负责审核、监督。
二、引进原则
以引进重点学科博士和紧缺专业硕士为重点,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塔里木大学2017年师资引进计划》。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应聘者来校报名,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提交学院,并联系面试、试讲事宜。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含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相应学院联系人电子邮箱,并电话联系面试、试讲事宜。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参加面试、试讲,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可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
(四)面试、试讲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背景等。由学院组成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面试后形成评议意见。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素质和学术能力等,采取现场授课方式进行,不少于30分钟。由学院分管领导、相应学科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的评议组,试讲后形成评议意见。
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面试和试讲可合并进行。
(五)体检
面试、试讲通过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可来校医院进行,或在当地三甲医院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传真件或扫描件提交校医院审核(来校报到后须复检)。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拟任岗位资格复查等,在复查中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面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人事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引进待遇
详见附件《塔里木大学2017年师资引进待遇》。
咨询电话:0997—4680614(人事处)
监督电话:0997—4680139(纪检监察处)
0997-4682638(人事处)
附件:
塔里木大学2017年师资引进计划
塔里木大学2017年师资引进待遇
塔里木大学
2016年11月18日
2017年塔里木大学师资引进优惠待遇
引进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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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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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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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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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40周岁以下;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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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期内提供有使用权、面积90m2左右的住房一套;
2.提供科研启动资金,自科10-15万元,社科5-8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
3.提供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购置费补助5000元;
4.一年期满,按引人条件进行考核,合格者有资格聘为副教授;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工作任务,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
5.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6.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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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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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32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
3.身心健康,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协调能力,有较大的教学、科研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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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婚硕士在聘期内提供有使用权、面积75m2左右的住房一套;
2.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
3.提供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购置费补助3000元;
4.一年期满,按引人条件进行考核,合格者有资格聘为讲师;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工作任务,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
5.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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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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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招聘来校工作的,学校报销来校面试的一次往返路费以及来校工作的单程路费(均为硬卧),报销来校体检费,报销来校行李托运费(2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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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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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学院取得联系→双方达成意向→(来校或通过视频)面试、试讲→(来校或在当地三甲医院)体检→(持学院同意函、体检报告、面试试讲材料)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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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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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9:30—13:30 16:30—20:30 冬季:10:00—14:00 16:00—20:00
来校路线:乘火车或飞机从乌鲁木齐→阿克苏市(换乘汽车或线路出租车)→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