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教育部备案的大专层次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共有编制499名,现有教职工457人,其中管理岗32人,专业技术岗362人,工勤岗63人,空编42个。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xjjt.gov.cn)、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jtedu.com)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6月1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6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高层次人才年龄条件适当放宽(教授、博士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报入口。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7年5月16日---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7、2017年6月13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8、职位咨询电话:0991-3392333、0991-3392023,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也可咨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991-3392333。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可乘19路、613路十三户(天化)站下车或乘BRT6号线开源街站下车即到)。
(三)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如下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及复印件一份,教授还需提供教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携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成绩单一份。
外地考生可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251845694@qq.com或594223495@qq.com邮箱。
(四)咨询电话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991-3392333;0991-3392023;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审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八、考试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
符合应聘条件的教授、博士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时事政治、分析和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笔试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60%
面试结束后,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九、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推荐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xjjt.gov.cn/)、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jtedu.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张膑
监督电话:0991-5281406
监督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吕雯
监督电话:0991-3392009
十六、其他事项
(一)待遇。教授,一次性提供安家费50万元,享受教授津贴1500元/月和专业带头人津贴,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的,学院提供不低于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住房一套。
博士享受博士津贴1200元/月,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的,学院提供不低于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住房一套。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三)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