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教学或科研辅助岗位聘用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07〕11号)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实验中心:电子仪器设备维修人员1名。
2. 实验中心:高性能计算平台管理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1. 实验中心:电子仪器设备维修人员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3)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4)动手能力、电路分析能力强,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练掌握电子维修、设计开发等软件;
(5)工作责任心强,能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中心的工作安排和学院的其它相关工作安排,吃苦耐劳、踏实履行岗位职责;
(6)电子维修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和英语条件可适当放宽。
2. 实验中心:高性能计算平台管理人员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3)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4)熟悉Linux操作系统,高性能计算平台软、硬件系统,具有使用或者管理高性能并行计算机的经验,具有较高的高性能并行计算机软硬件管理水平;
(5)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快速、高效的对计算用户提出的需求和问题作出反应,解决问题以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6)工作责任心强,能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中心的工作安排和学院的其它工作安排,踏实履行岗位职责。
三、相关待遇与聘期
1.薪金标准:硕士毕业人员月薪金总额1,800元(人民币,下同),本科毕业人员月薪金总额1,600元。其中,60%为基本工资,30%为岗位工资,10%为全勤奖;可按学校规定享受文明奖补贴。
2.住房:学校发放住房补贴200元/月,不提供住房。
3.人事代理和保险办理:由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学校承担单位应缴纳部分。
4.聘期:聘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续聘或终止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应聘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下述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报名地点: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物理北楼A101室)
联 系 人:王加新高金辉
联系电话:0373-3326151 15037336599
五、其他说明
如有涉及待遇、聘期等相关方面的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赵 潘
电 话:0373-3329088
人事处
2015年3月19日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乘市内1路、28路、31路、43路、801路公交车到新乡市建设路东段“河师大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