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成立于196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的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承担高职(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中职、中高职贯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和职后技能培训。历经50余年的办学历程,形成中、高职办学齐进、职前和职后教育并举的良好发展态势。
目前学校中职有3个专业系10个专业。轨道交通系,设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交通车辆检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等3个专业;现代交通营运与管理系,设汽车运用与维修、交通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流服务与管理等4个专业;资源和环境系,设城市燃气输配与设备检修(市重点专业)、给水与排水施工与运行、环境保护与监测等3个专业。
高职有6 个专业:城市轨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道路运输与路政、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等专业。
学校地处上海中心城区徐家汇,现有凯旋、漕宝、嘉定三个校区,拥有配套齐全的实验、实习、实训设备,建有“城市交通信息技术应用”开放实训中心。目前,在编教职工208名,中高职学生3500名左右。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方向
表格一
序号 |
招聘岗位 |
职数 |
专业方向 |
文化程度 |
1 |
轨道车辆专业教师 |
1 |
车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与设备、机电一体化专业、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运营等 |
本科及以上 |
2 |
轨道车辆实训教师 |
1 |
车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与设备、机电一体化专业、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运营等 |
本科及以上 |
3 |
轨道供电实训教师 |
1 |
电气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等 |
本科及以上 |
4 |
电气实训教师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或相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5 |
轨道工程专业教师 |
1 |
轨道工程、铁道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 |
本科及以上 |
6 |
现代交通教师 |
1 |
汽车运用、车辆工程、计算机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7 |
现代交通教师 |
1 |
电气自动化控制或交通控制 |
本科及以上 |
8 |
资源环境实训指导教师 |
1 |
市政工程、化学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9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10 |
体育教师 |
1 |
体育教育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11 |
英文教师 |
1 |
英文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12 |
教研督导室教师 |
1 |
教育研究类专业、中文专业、思政教育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3 |
专职辅导员 |
1 |
思政专业优先考虑 |
本科及以上 |
14 |
学生综合管理老师 |
1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专业课教师(表格1-8)
职位说明: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等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专业对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二)基础课教师(表格9-12)
职位说明: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等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专业对口,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三)专职辅导员(表格13)
职位说明:担任2-3个高职班级的辅导员工作,负责相关班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根据学校需要,承担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团学和学生社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登陆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网站(http://www.gysyxx.net),在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属实并签名。
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凯旋路2050号1号楼608室组织人事部收),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教学能力测试
在初试的基础上,由学校通知统一组织教学能力等相关面试,未能顺利进入复试的应聘者不发通知。
4、复试
复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
根据面试、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6、考察
由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邮 箱:1585724575@qq.com
联系电话:021-64074847
寄件地址:凯旋路2050号1号楼608室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