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及教务管理人员的公告
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是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82﹞60号)文件精神,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函﹝1984﹞285号)文件批准,于1987年10月开办的一所面向云、贵、川、渝三省一市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高等宗教院校,属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主管的事业编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专业教师和1名教务管理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专业教师岗位
1.招聘人数:2人
2.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信仰虔诚,思想中正,品德优良,乐于奉献;
(3)热爱并立志为伊斯兰教教育事业奋斗的优秀教职人员;
(4)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从事过清真寺经堂教育或经文学校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伊斯兰教经学素养,有较强的阿拉伯语教学经验及学生管理能力。同等条件下,有教学管理及班主任经历者优先录用。
3.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底薪26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专业教师根据应聘教师个人具备的学历、学位、教学情况,评定相应职称,按照所评定的职称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2)工作期间提供住宿和相应的伙食补助。
(二)教务管理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3)熟悉并热爱伊斯兰教教育工作;
(4)年龄不限,身体健康,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5年以上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经验。
3.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底薪26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并根据岗位职务情况,参照在编职工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2)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6日-3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昆明市滇池路256号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三楼办公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档及扫描件发送至285662328@qq.com。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根据应聘职位提供工作简历及相关工作证明各一份;
3.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我院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我院将电话通知面试,经面试合格进入试用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桂老师0871-64645561、18387078877
附件:2017年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专业教师报名表
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