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是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昆仑校区、喀什东路16号文光校区和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温泉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436.57亩(229.10公顷),温泉校区为我校新建校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总投资约25亿元,计划分三期用5—8年完成建设,温泉校区将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建筑与自然的和谐交融,寓诗情于校园,寓画意于景观,新疆一流、中亚地标式建筑群。目前,一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9585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605人、研究生2559人(其中在职研究生535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040人;留学生977人;学校现有22个学院,58个本科专业;1993年教育部授权我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计算机技术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教育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招生。学校现已形成
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2087人(含附中370人),其中,专任教师998人,教授139人、副教授329人,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92人,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56%。学校教师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
献优秀专家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
学校有1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试验中心,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9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同时,学校建有玛纳斯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管理研究院、中亚研究院、黄文弼研究中心等40个研究机构。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优秀多媒体课件20项,1名教师入选教育部“2012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自治区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精品课程12门、自治区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自治区级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5项;10本教材入选“自治区高等教育地方特色和民文教材建设计划”。此外,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双语教学研究中心、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新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澳门-新疆英语研究中心附设于我校。学校使用汉语、维吾尔语两种语言分别出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版
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社版)入选双核心期刊目录。学校以汉文形式出版了《双语教育研究》杂志。
学校拥有专业基础型、研究型实验室16个,实验室总建筑面积达17216平方米,各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15238.63万元。拥有多媒体教室、语言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共计102间,图书馆面积1.21万平方米,其中昆仑校区1.1万平方米、温泉校区4个专业分馆面积1070平方米,馆藏图书145.6万册,专业期刊1194种,精选
电子期刊2万余种,学位论文约75万篇,电子图书17.5万种,已开通多种网上数据库检索,数字资源总量超过15T,各类资源涵盖各学科门类。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与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实现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与日本千叶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学校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立3所孔子学院,各类汉语教学点分布于哈萨克斯坦等11个国家44所大专院校,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
学院”称号。我校被国家汉办授予“孔子学院优秀中方承办院校”,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认真阅读《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1)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期限: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上午:北京时间10:30-12:30,下午:北京时间16:00-18:30,现场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文科5号楼326人事处人事科。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截止后,2015年10月19日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991-4112131。
七、资格审查
由自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10月1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10:30(京),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下午16:00(京)。
八、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10月20日上午10:30,具体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笔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各学院命题交纪检委监督,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
2.面试
面试由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学院专家组成,面试时间定为2015年10月20日下午16:00,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环节。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教学、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内容(100分):
①教案(20分):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方法;②课堂教学(6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③答辩(20分):主要考察知识面、理论功底、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教师岗综合成绩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2015年10月21日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上进行通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及体检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示。
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十、拟招聘人员的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师范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公示
经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新疆师范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师范大学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耿春辉(正处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991—4112039411203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一览表.xls(下载)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附件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下载)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