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鲁东大学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是一所以文理工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为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现拥有英语语言文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自然地理学、高等教育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区域经济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应用统计学等9个省重点学科,语言资源开发与应用、食用菌技术等2个省重点实验室,分子设计与材料合成、高性能与功能高分子材料、应用生物技术、信息物理融合与智能控制等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现有教育部汉语辞书研究中心、山东省环渤海发展研究基地、环渤海海洋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等3个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吸附与分离高分子材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文化传统与中国现代思想研究基地、应用型外语人才培养研究基地等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点、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7个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8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3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700余人、普通本专科生28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目前拥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博士600余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16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6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另聘13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为客座教授。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鲁东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3名。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应届毕业生需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鲁东大学网站(http://www.l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ddxr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鲁东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正常毕业;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现任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6、高校教师69岗位需出具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证书;7、高校教师70岗位需出具已出版文学作品原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的中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硕士的初级岗位招聘需进行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学术报告)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学术报告)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专家现场提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5-6693585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鲁东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鲁东大学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