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2016下半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行政管理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部 门 |
岗 位 |
岗位 类别 |
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人数 |
行政部门 |
教育行政管理 |
管理 人员 |
专业不限,要求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
博士研究生 |
8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行政管理工作,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原则上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持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来校报到;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薪酬待遇
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zhaopin@hzu.edu.cn),邮件主题填写“姓名+部门”,有意应聘者请登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惠州学院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惠州学院2016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应聘人员科研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4) 。若因个人或网络原因,造成邮件不能正常按时传输到位及下载阅读,责任由报名当事人负责。
特别提示:
(1)我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2)由于邮箱容量有限,所发邮件不要超过2M,请尽量不要发大的扫描打包文件。
(3)不按规定填写附件2-4或内容不真实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首老师; 0752—2529142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由人事处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电话通知考核人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2.复审
考试当天为资格复审时间,复审需提交的资料有:(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应聘人员科研业绩成果一览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在测试现场提交查验。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由学校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如果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人数不足,符合条件的先行录用,不足名额重新招聘或终止招聘。
四、考察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最后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组织考察,按上级有关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依次递补或重新招聘。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五、有关说明
1、新入职的教职工到校后,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级别和聘用事宜。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所提供的简历、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惠州学院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