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及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及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性质及岗位需求
岗位性质:1-5号岗位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6号岗位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
岗位代码 |
岗 位 |
学 历 |
专 业 |
招聘 人数 |
年 龄 (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
备 注 |
1 |
实训指导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计算机类 |
1 |
30周岁以下 |
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
2 |
实训指导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类 |
2 |
30周岁以下 | |
3 |
会计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 |
2 |
30周岁以下 |
具有会计上岗证、熟悉财务软件操作 |
4 |
招生就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 |
30周岁以下 |
需要经常出差或驻外 |
5 |
电工 |
不限 |
电工上岗证 |
1 |
45周岁以下 |
|
6 |
审计 |
本科及以上 |
审计、审计学 |
1 |
30周岁以下 |
|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填写《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邮件至rsc@ypi.edu.cn。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应聘岗位代码”。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10月14日下午16:00止。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面试前学校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1、2、6号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3-5号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1-6号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方案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
联 系 人: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